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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教育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7]27

  关于开放教育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工作站、市直开放教育处:

    根据省电大在2017年5月召开的全省电大学籍与学位申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开放教育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毕业作业(设计)工作安排

1、指导教师及选题申报:春季学期1月25日前、秋季学期7月25日前完成;

2、定稿文本材料及电子稿:春季学期3月20日前、秋季学期9月20日前完成并交分校;

3、毕业答辩及终审工作:春季学期4月31日前、秋季学期10月31日前结束。

二、专科毕业论文、毕业作业(设计)工作安排

1、指导教师及选题申报:春季学期3月30日前、秋季学期9月30日前完成

2、各类实践环节(论文、调查、实训等)文本材料及电子稿:春季学期5月20日前、秋季学期11月20日前上交分校。

三、相关要求

1、学生写作资格要求:按照省校文件规定,已修完统设必修课并获得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70%以上的本、专科学员方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写作;

2、工作要求: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答辩及终审要求均继续执行省校综合实践环节相关规定及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除符合上述规定外,其写作、指导、答辩及终审还应严格按《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教[2016]11号)及《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会计学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2号)等文件执行。

县(市)工作站、市直开放教育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开放教育各专业社会实践环节教学指导和管理工作。如遇上级电大有新的文件精神,将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文件【2016】11号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文件【2016】12号

17秋实践教学文件.rar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6月10日